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,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依照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程序,另行商议和约定,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。项目的实施进度还不确定,对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。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情况,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。
特此公告。
安徽鸿路钢结构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五日
本文标签:河南拱形屋顶股票投资
版权说明:如非注明,本站文章均为 河南杰达拱形屋顶有限公司 原创,转载请注明出处和附带本文链接。
本文暂时没有评论,来添加一个吧(●'◡'●)